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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南平政和县“人才·校园行”教育人才引进公告【8人】

发布时间:2023-01-04 16:1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1〕2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全力打赢教育翻身仗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17〕413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引进8名城区中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政和县教育人才8名。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政和县“人才·校园行”教育人才引进岗位简章》(附件2)。

二、招聘对象

详见岗位简章(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六)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七)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

8.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

应聘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违反师德规定的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违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违反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违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子女就学。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依据就近原则和个人意愿,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被聘用人员若符合附件3《中共政和县委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和县教育人才引进方案的通知》(政委发〔2019〕10号)中“引进类别与条件1.紧缺学科人才引进”的,还落实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奖励。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服务期未满5年的,应予以退还。

(二)生活补助。招聘5年内,由县财政给予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2000元、4000元的生活补助。

到我县实习的紧缺急需专业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在校生给予一次性补助费1500元/人,并根据时长给予不超过6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实习时间)的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第一个月,按1500元/人;第二个月,按2000元/人;第三至第六个月,按2500元/人发放;同时为实习大学生购买不低于100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住房保障。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房5年,博士研究生住房不超过80m²,硕士研究生住房不超过60m²,本科生住房不超过40m²。物业费和水电费由使用者自行缴纳。

对在政和县连续工作满5年,且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等次以上者予以重奖。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不超过40m²、60m²和80m²的人才房,或本科生不超过25万元、硕士不超过35万元、博士不超过45万元的首次购房补助。

(四)面试差旅补贴。对从县外来政和参加面试的教育人才,南平地区范围内500元/人次,南平地区范围外、福建省内800元/人次,福建省外1500元/人次。

(五)职称评审待遇。对我县引进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的,可按规定确认中级职称。

五、报名方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3日期间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下载填写《2023年政和县“人才·校园行”教育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1),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rsg3321588@163.com并致电0599-6052349张老师确认或0599--3321588倪老师确认。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六、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

(一)资格初审。面试前对已报名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

2.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3.非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学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学基本技能,由评委专业提问,考评组综合评议(量化打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三)签订协议。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三方协议书。

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以复核为准。2023届毕业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毕业后进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enghe.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届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并将本人户口迁至政和县辖区。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政和县教育局,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1-3.doc (115.00 KB)

1.2023年政和县“人才·校园行”教育人才引进报名表

2.2023年政和县“人才·校园行”教育人才引进岗位简章

3.中共政和县委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和县教育人才引进方案的通知(政委发〔2019〕10号)

政和县教育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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